【信息時間:2023-06-26 閱讀次數: 】 【字號 大 中 小 】 【我要打印】
一、負責建設工程、政府采購、土地使用權、礦產資源、農村產權等各類進場交易項目的服務。
二、根據采購人委托,組織實施集中采購目錄中通用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。
三、負責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工作,配合做好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工作。
四、負責各類交易項目有關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。
五、為各職能部門、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有關舉報投訴事項提供相關交易資料。
六、完成中心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。